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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巡”回来的350万元借款

稿件来源: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5-06 0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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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长,根据这份合同显示,公司有350万元的借款还没有收回来。”3月中旬,青铜峡市委第四巡察组在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巡察期间,一份已到期的借款合同引起了工作人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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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问题后,巡察组组长立即组织召开组务会分析研究,“根据该公司财务账面显示,所剩余额难以维持职工工资,为什么不及时收回350万元对外借款用于公司正常运营?我们要立即深挖细查、摸清情况。”确定方案后,巡察组立即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借款合同和公司会议纪要、会计记账凭证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经调查了解,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于2021年12月向一家企业提供了35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之后该公司未及时支付借款利息并更名,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领导班子在此期间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借款合同到期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催收借款,导致350万元借款迟迟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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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正处于国企改革关键期,不稳定因素较多,如果不及时收回借款,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请你们按合同条款尽快收回借款。”巡察组立即约谈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并提出整改要求。在巡察组的跟踪督促下,4月上旬,该350万元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仓”,国有资产得到有效保护。

  “巡是方法,改是目的。立巡立改,就是要督促被巡察单位马上行动起来,立即整改到位。”青铜峡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行“未巡先改、立巡立改”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对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对突出问题“立巡立改”,全面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提升巡察质量,有效放大巡察效应。(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段玉红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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