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持续擦亮巡察利剑

稿件来源:青铜峡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 2019-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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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青铜峡市委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突出政治巡察,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五措并举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对9个镇(街道)、2个农林场、29个市直部门开展了7轮常规巡察,对2个移民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860个,移交问题线索63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明显。

  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巡察。强化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突出“三级责任”,实施市委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常规巡察。落实统筹把关职责,严格落实市委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领导和严格把关力度,做到巡察工作优先听取、巡察问题优先研究、巡察困难优先解决。今年以来,先后召开2次书记专题会议、2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市委巡察工作,研究确定巡察计划、部署每轮巡察及结果审定。强化巡察监督职责,巡察办、巡察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总体部署,配合协作开展具体工作。巡察办负责巡察工作具体组织、信息报送、上下联络,监督、指导、服务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组根据市委确定的巡察对象及内容,开展具体的巡察监督工作, 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提供可靠资料。

  抓队伍建设,强化巡察保障。聚焦巡察力量不足的关键短板,认真研究并建立完善巡察机构,市编委会为巡察办新增行政编制4名,专项用于加强巡察组队伍建设。同时,建立由61名巡察组长、副组长和118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培训、一次一授权、一次一抽调,做到新老结合、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制定青铜峡市委巡察干部“十个严禁”制度, 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时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着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精干高效、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工作干部队伍。

  抓制度建设,规范巡察程序。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巡察工作,对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修订的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年—2021年)《青铜峡市委巡察干部“十个严禁”》《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巡察工作流程》《青铜峡市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青铜峡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青铜峡市新任副科级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制度》和《青铜峡市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等9个规范性配套制度,确保巡察工作有规可循,有纪可依,切实做到工作有责、履职有痕。

  抓三级联动,提升巡察实效。突出“三个机制”,把巡察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平台,坚持市委主导、市委巡察机构主抓、各镇各部门全面配合和参与,构建了层层有责、层层参与、层层负责的大联动工作格局。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实现政治巡察与业务督促联动推进,利用业务督促深化政治巡察实效。实施巡察监督与巡察整改联动,坚持在不断深化上做好巡察监督“上半篇文章”和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完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将巡察成果“榨干吃尽”。强化监督与整改前后联动性,市委巡察办对前六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回头看”已成常态。

  抓目标聚焦,突出专项巡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督查。严格督促上一轮接受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邵岗镇和青铜峡镇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下发《十二届市委前五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通报》,督促全市各镇、各部门对照前五轮巡察发现的11个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扩大巡察实效性。近期,在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对市委党校、审计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妇联和工商联开展的常规巡察中,重点突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5月28日至31日,市委巡察办抽调三个督查组,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9个成员单位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三不两直”方式,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督促履职尽责,并下发督查通报,有力推动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化。 (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赵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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